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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特殊膳食】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要求2022-12-28 22:42
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要求 1 249号令第十八条: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,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。 进口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需由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。 2 第248号令第七条:特殊膳食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。 3 第248号令第八条: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应当对其推荐注册的企业进行审核检查,确认符合注册要求后,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: (一)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推荐函; (二)企业名单与企业注册申请书; (三)企业身份证明文件,如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; (四)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推荐企业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; (五)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审核检查的审查报告。 必要时,海关总署可以要求提供企业食品安全卫生和防护体系文件,如企业厂区、车间、冷库的平面图,以及工艺流程图等。 下一篇: 【特殊膳食】什么是特殊膳食用食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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